機動車超員超載,看似“彈性可控”,實則“險象環生”,嚴重威脅乘客生命財產安全,然而此類違法操作仍時有發生。本月上旬,我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大通大隊上窯中隊便在206國道馬廟段查獲一輛違規載客的輕型封閉貨車,該車核定載客2人,實際卻搭載了12人,執法人員隨即依法展開調查和處理。
低估安全風險、為利益心存僥幸,可謂是超員超載車輛駕駛人的普遍心理;而乘客為圖便利同樣抱有僥幸心理,也成為乘坐這類車輛的常見寫照。然而一念之差的僥幸,往往造成血的教訓,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。
特別是在寒冷的冬季,機動車超員載客的危害觸目驚心。首先,車輛穩定性下降,超載使車輛超出其核載重量,增加行車時的不穩定性,同時載重越大,慣性越強,制動距離延長,危險性顯著上升。其次,易引發爆胎、失控,超員超載會使輪胎負荷過重、變形加劇,導致爆胎風險升高,進而可能導致車輛發生失控側翻等事故。再者,無座乘員最為危險,超員乘客由于缺乏安全帶等安全設施的保護,一旦發生緊急情況,將比其他人員更易受傷,且受傷程度更嚴重。超員超載車輛若發生交通事故、自燃等意外情況,會給乘客逃生和救援帶來極大困難。此外,超員超載車輛的制動、操作等安全性能較低,還會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的安全,嚴重破壞公路基礎設施,影響道路暢通。駕駛員在駕駛超出核載重量的車輛上路時,往往會增加心理負擔,容易出現操作錯誤,影響行車安全,造成交通事故。
因此,整治機動車超員超載必須全天候嚴打不懈,將常態化監測治理和專項治理行動落實于點滴,采取聯合執法,緊盯源頭治理,同時將路面管控與宣傳教育相結合,既要治標也要治本,讓安全觀念入腦入心、化為日常自覺。與此同時,還可采取科技手段,讓超員超載行為無處藏身,形成對違法行為的強大震懾。唯有堅持“嚴”字當頭、多管齊下、持之以恒,對超員超載“零容忍”,對違法駕乘“露頭就打”,才能有效遏制此類現象,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維護交通秩序和社會安寧。
歲末年初,既是“歸心似箭返鄉時”,也是“集中探親訪友時”,務必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,自覺遠離超員超載,見到違法行為及時舉報,切莫因“一時僥幸”陷入“萬丈深淵”,切莫讓麻痹大意換來血的教訓。
(記者:萬翔)